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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厉王弭谤》一文特指“卫巫”并非随便,而暗示出一个为古代人疏忽的事实:卫巫监谤的中心手腕,是巫术,而非现代意思上的刑侦技巧。
《国语?厉王弭谤》入选过初中语文课本,当时老师讲解这是周厉王履行间谍统治。以现代观点去宽泛懂得历史掌故,亦不为过。但与史实的贴合水平,究竟还有距离。
卫巫,卫国之巫。卫国本殷商故地。武王克商,三分其地;周公东征,以微子代殷后,国于宋;以康叔封收殷余民,国于卫。殷商故地的核心区域今河南安阳一带,在卫国境内。殷人笃信鬼神,安阳殷墟考古数十万片甲骨遗存,范围和波及范畴远非周原考古出土的周人甲骨可比。牵强附会的,殷人卜筮程度也远较周人为高――说好听点,这叫文化积聚,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说刺耳点,就是个手熟,操练多了,水平做作就上去了。这跟鄙邑人求医问药爱好往上海跑差未几,撇开其余因素不谈,光上海的人流量,就足以让一般医生的诊断水平跟小县城医生的水平拉开间隔。卫国作为殷商地舆和文明的直接传承者,天然也全面接收了殷人的巫术传统。卫巫的卜筮水平,在当时恐怕也高于其他诸国。
首先,为什么是卫巫?
这段文字要点有二,其一“卫巫”,其二“途径以目”。掌握这两点,才干真正体味到古人的精力世界跟当时的社会气氛。
接下来的“道路以目”也好理解了。正由于古人信鬼神,信任每个人的“三尺之上有神明”,而卫巫的通神才能又特殊强,基于防备神明与卫巫“暗通款曲”的斟酌,人们也就只能“道路以目”以自我维护了。换言之,或者卫巫监谤进程中也动用了某些特务手段,但人们“道路以目”的起点,不是防人,而是防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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