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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老狼是在11年前。
那年我正上初二,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年事。暗恋上一个女孩,同时被另一个女孩暗恋着。我暗恋的她喜欢古典文学,所以我开端读《凤凰楼》,读李清照,读辛弃疾,读天凉好个秋。而后我写诗,我作文,我为赋新词强说愁。
某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捧了张圣诞贺卡,在上面撒了香水,蛮自得的放到她的桌子里。下课的时候,她走到我眼前,当着全班说,你什么意思啊,我不清楚,这个你拿回去吧……我接过那张承载着我情窦初开而萌生幼小恋情向往的卡,连着我当时还未到来的初恋生涯及盼望一齐撕的破碎。
我感到自己病了,病的快要逝世了。我不敢面对任何人的目光。我想哭。然后暗恋我的那个女孩找到我,叫我去听老狼。她说你听吧,你听吧,听着听着就好了。
于是我开始听老狼。
于是我听着听着真的就好了。
在那个夏天,我找到了一种感情,一抹带着淡淡忧伤的孤独的拨弄心弦的声音。那本不是老狼唱给咱们的,是他唱给自己的青春岁月的挽歌。他抱着吉他唱自己的,我听我的。我听《丽人》,听《百分之百女孩》,听《恋恋风尘》。听他的忧,感我的伤。我进入他的节奏里爱着这个世界,爱上忧伤的酸浸的倾诉,爱上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单纯与孤单。
我的心在纯洁而理性的音乐里缓缓痊愈了,只管这用去了我整整一年半的时光。在我哀伤而刚强的面对伤我的女孩时,暗恋我的女孩早在某一个不经意间已经离我而去。她不耐烦等一个哀伤的病人。直到高三那年,我喜欢上同班的一个女生,天天给她带她喜欢吃的糖果,在一个四月的下战书向她表白,我才猛然发明当初的女孩也为我做过同样的事。她为我买早餐,穿我爱好的白裙子,做我喜欢的文静的女孩,而我的眼光却从未在她身上停留过哪怕一秒。那是一种怎么的肉痛,我到当初才明确。我由于不懂而伤了她,却终因为懂而伤了本人。
曾经的某一天里,我看到她从我身边走过。我想打个召唤,却发现她挽着另一个男孩的手,一脸幸福的走远。我想我不去打扰她了吧,也许她不再记切当她在年少懵懂的时候曾喜欢一个难过的病人,兴许她也不再记得把老狼先容给我时单纯的自己,然而这已经成为了我记忆的一局部,成为了我性命的一部门。我感谢,那个人,那段时间,真的。
只是物是人非,青春不在。
只剩下我一个人吧。那就躺在一弦一律的吉他声中,躺在自己走过的青春岁月里,为一段最纯的少年情怀,为一首忧郁的校园恋歌,留下一个阳光残暴的笑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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