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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薇)因向姐姐跟妹妹瞒哄了母亲去世的情况,与母亲同住的丁来(化名)被姐妹诉至法院。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认定丁来侵略了姐妹的吊唁权,裁决其赔礼道歉。
对此,丁来辩称,母亲生前写过证实称被迫与他同住,从2004年至母亲去世,对方始终未和母亲联系,白叟的后事处置时光也就多少天,他没有接洽上对方。另外,对方曾分辨与他和母亲有过诉讼,双方的关系不好。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来与姐姐、妹妹虽关联不睦、互不往来,但母亲去世,与母亲同住的丁来有责任将这一新闻告知姐妹,使她们享受均等尽孝的机遇。两姐妹未能参加吊唁,受到精神伤害,但未造成重大成果,因此不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姐妹俩以为,丁来对母亲逝世的情形不尽到告诉任务,以致她们损失了对母亲悼念的权力,给她们精神上造成极大损害,因而起诉请求丁来即时赔礼报歉,抵偿她们精力侵害安慰金共10万元。
(编纂:SN047)
丁来的姐姐和妹妹诉称,父亲1999年去世后,丁来强行搬到父母承租的屋宇和母亲独特寓居。姐妹俩屡次去探访母亲都被丁来挡在门外。去年清明期间,她们为父亲扫墓时发明,墓碑上写着母亲已于去年3月17日去世,她们问丁来母亲因何去世,丁来不予搭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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