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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主任不满提看法雇凶砍伤业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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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21:18: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报讯 因仇恨一名业主常常带头给物业提看法,厦门福满山庄的物业主任王某红纠集打手砍伤这名业主。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裁决,王某红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保安郑某、陈某分辨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同时,物业公司抵偿业主骆先生14万余元。昨日,该判决正式生效。
  因不满足小区物业的服务,骆先天生为推进改选业委会的中坚力气,以便通过业委会解雇小区物业。2009年9月17日早上7点多,保安郑某通过小区监控发明骆先生出门了,就把新闻传给陈某,陈某马上跟踪,并叫来以前的共事及两名男子,一路追随骆先生到厦禾路开禾路口站后,马上上前砍伤骆先生。事后伤情讲演显示,骆先生的左尺骨被砍骨折,左前臂的一条伤口就长达10厘米,伤情水平属轻伤。


  本报记者 江荣义
  陈某看到骆先生被砍伤,立刻掉头回福满山庄跟郑某汇报。郑某随即跟一名女子打电话,未几女子拿了一叠钱找到郑某,让他转交给两个打手。后经证明,这名女子恰是福满山庄物业主任王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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