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11-11-2
- 最后登录
- 2011-11-26
- 阅读权限
- 30
- 积分
- 413
- 精华
- 0
- 帖子
- 138
 
升级   71%
|
(编纂:SN026)
律师:公安局欠账需记者要是法律悲哀
律师:“这是法律的悲哀”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一派出所欠下5000余元的打字、复印用度。所长多少经更替,这笔至今已有8年的“陈账”居然始终要不回。即使是在复印部老板将泊头市公安局告上法庭之后,当地公安局仍旧置法院判决于不顾,甚至在法院进入强迫履行之后仍然金石为开。4月14日,本报(网)报道了此事。报道见报第二天,复印部老板张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钱还了。但面对这个成果,沧州市一名律师却依然表白了本人的忧愁,他说,公安局欠账不还,法院裁决如“白纸”,最后得须要媒体曝光才干讨回这5000多元钱,这实际上是法律的悲痛。
记者在采访中懂得到,张先生并不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件了。几年前,他曾经与当地消防大队打过相似的官司,对方同样休庭不到庭,同样是强制执行无果。直到他向省公安厅等部分反应了此事,才最后要回了1万多元的欠款。而这次为了要回这笔八年的“陈账”,他找到泊头市公安局引导,还给沧州市公安局重要负责人写过信,但这些尽力都像法院的强制执行一样,徒劳无功。
一直关注此事的沧州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皮德智对此事产生了个人见解。他说,当事派出所是泊头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不存在法人资历,其债权应由泊头市公安局承当。泊头市公安局在泊头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央开有账户,泊头市国民法院理当直接向泊头市财政集中支付核心投递帮助执行告诉书,将打字及复印款扣划给当事人。
然而,这些法律条文却不给当事人讨回8年陈账,对此,皮德智说,公安局欠账不还、法院判决成“白纸”,最后竟然需要媒体参与能力要回钱,这自身就是法律的悲哀。法院对公安局“网开一面”难脱“官官相护”的嫌疑;泊头市公安局作为执法部门竟对法院生效判决束之高阁,这是对法律的蹂躏,裸露出“视法律如儿戏”和鄙弃法院两个问题。这同样也是法律的悲哀。
皮德智说,依据《中华人民共跟公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划定,泊头市公安局未按执行通知实行法律文书断定的任务,应该讲演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形。泊头市公安局谢绝呈文或者虚伪报告的,泊头市人民法院能够对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事人:钱,还了!
《派出所欠账八年不执行还钱判决》后续
“我真替他们丢人!”在燕赵都市网沧州论坛上,有网友如斯评估此事中波及到部门。本报报道刊发后的第二天上午10时左右,当事人张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当地政法委已经接洽他。当天上午11时多,张先生再次致电记者:那钱终于还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