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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上,龙岗公安分局对外发布通稿称,因为办案队副队长李强、民警梁承光交接工作时没有当真核对释放人员姓名等事项,8月30日,梁承光误将正在办理刑事扣押手续的犯罪嫌疑人邱某(女,34岁,广东潮州人)当做未涉案的贺某开释。事件中没有任何证据证实沙湾派出所民警收行贿赂放人,错放犯罪嫌疑人的民警目前正在按照相干划定处置。而9月2日,龙岗警方表现不能消除有民警收钱放人的可能性。
9月1日下昼5点多,龙岗公安分局称“女疑犯属于错放”。据向媒体通报的内容,民警梁承光对检察院跟纪检监察人员称,本人接到巡防员彭成报转述副队长李强的请求,把后面楼房里一楼的女人(嫌疑人邱某)放掉后,曾经起疑,亲身到李强办公室讯问,这个女人怎么能放掉?李强回应“叫你放就放”。
通报表示,事件产生后,龙岗警方高度器重,分局纪检监察部分即时对事件进程开展考察,8月31日将李强、梁承光两位民警结束履行职务接收进一步调查,同时部署刑警大队加紧追捕犯罪嫌疑人邱某,9月2日晚在汕头市将犯罪嫌疑人邱某从新抓捕归案。
8月31日下战书5点多,龙岗公安分局称“女疑犯趁乱逃脱”。龙岗公安分局向媒体宣布通稿,声称沙湾派出所一名犯罪嫌疑人脱逃。通稿中称,当晚8时许,沙湾所在追查辖区娱乐场合举动中抓获涉嫌非法陪侍女子多名,合法派出所民警及有关工作职员忙于发展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时,该邱姓嫌疑人伺机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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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当晚7时许,因为未发现贺某有涉案行动,侦办该案的办案队副队长李强支配巡防队员彭成报放贺某回家(贺某在派出所接受询问后留在派出所院后二楼办公室,犯罪嫌疑人邱某羁押在派出所院后一楼审讯室)。
警方4次通报均前后不一
昨晚,龙岗分局通报称,依然是错放,但梁承光没有向李强请示核实。通报中称,梁承光没有与副队长李强核对清晰,30日晚8时许到后院一楼审讯室将犯罪嫌疑人邱某错放,邱某8时09分分开沙湾派出所。
“民警未请示”
而李强称没说过要把嫌疑人邱某放掉,只是让巡防员彭成报去放人,放人指的是被带回来调查的贺某。但当天约12点钟后,贺某也走出派出所。贺某是得到谁同意离开的?目前还没有一个断定的调查结果。
通报称,彭成报在派出所院子里碰到办案队民警梁承光,便对其说“李强让把后面那个女人放掉”。梁承光不与副队长李强核查明白,30日晚8时许到后院一楼审判室将犯法嫌疑人邱某错放,邱某8时09分别开沙湾派出所。
“被刑拘当晚 疑犯跑出派出所”追踪
到底是谁捏造的?女疑犯确切跟我打电话,亲口告知我,她花10万打通了派出所,花20万可能买我狗命。但我在第二次做笔录时,他们让我转变了说法,称女疑犯没有说过这句话,是我瞎编的。――― 举报人阿健
通稿中龙岗警方表示,同时查明“派出所收受10万元放人,嫌疑人花20万元要挟举报人道命”的说法纯属假造。
微博推举 | 本日微博热门(编纂:SN026)
“民警请示过”
采写:南都记者 成希
“错放”
“趁乱逃脱”
疑犯被刑拘当晚便大模大样从派出所跑出,并称花了10万元才得以逃脱。对此,事发第二天(8月31日)深圳沙湾派出所说明“放错了人”,而龙岗公循分局先称疑犯属趁乱脱逃,后又称张冠李戴放错了人。
8月31日下午2点多,沙湾派出所所长何春生、副所长柯明涛称“错放”。“当初咱们控制的情形是,有2个女的,(一个)涉嫌偷盗案,另外一个女事主,涉嫌盗窃,然而没有证据,当时当班的引导交待另外一个年青人,把那个女孩给放了。当时是说把一个女的放了,成果他把另外一个女的放了,这是忽视粗心,张冠李戴。第二天早上才发明,女疑犯不见了。”
(没有收钱)你信任吗?为什么沙湾派出所会将一个女疑出错放,没有收钱,他们会这么善意?当时她们关押在不同楼层。假如是错放,为什么另一个女的也随之不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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