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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推举 | 本日微博热门(编纂:SN056)
东方网8月31日新闻:据《东方早报》报道,在饭店工作近18年、身患肝癌近10年、始终带病坚持工作的老马却没想到在本人病情加重卧床不起的时候,饭店居然以他不供给损失劳动才能证实为由,无情地和他解除了劳动关联。经审理,普陀法院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根据不足,裁决双方恢复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单位还须支付拖欠老马的病假工资共计13400余元。
法院以为,经由普陀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被告老马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论断为完整丧失劳动能力,故老马可依法享受至少为24个月的医疗期。老马实际仅享受了8个月左右的医疗期,所以用人单位在2010年12月5日对老马作出主动离任处置,缺少法律依据,现老马请求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并继承实行原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1992年,老马进入某饭店工作,当上了客服职员,至今已经有18年之久。2008年4月,饭店从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老马买断工龄后,再次跟饭店签署了新的劳动合同。2010年1月,老马病情加重,还患上了乙型病毒性肝炎、肝昏迷、糖尿病等病再次入院医治。同年3月,老马病假后回到饭店持续保持工作。同年5月,老马因被查出“肝硬变失代偿”,在无情的病魔的折磨下,老马只好再次病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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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老马却接到了饭店发出的告诉函,饭店要求老马离职。今年初,老马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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